项目名称:南片区特保第五市容服务
项目介绍:市容服务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,水利、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,居民服务、修理和其他服务业, 社会工作,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)。容保障服务区域辖区范围:北至宝杨路,东至泗塘河,南至蕴藻浜,西至江杨北路;北至泰和路,东至江杨北路,南至蕴藻浜,西至顾村镇界。
安保服务要求:
1、协助镇综合执法队涉及市容管理、建设管理、环境保护、绿化管理等相关工作街面巡查,对违规违章行为进行劝阻或上报。
2、街面环境管理、维持市容市貌整洁、专项整治、创全工作、工地堆场巡查等综合行政执法相关辅助工作。
3、镇域内违法搭建巡查上报、群租整治配合、毁绿整治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、配合集土、国土上报违法建筑的巡查工作、配合拆违办堆场、停车场所整治等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的辅助管理配合工作、拆违现场秩序维护工作等。
4、协助镇综合执法队队员对防疫工作的管理、核酸采样点秩序维护、防疫物资搬运、信息收集等相关防疫工作。
服务细则
1、对市容无序状态进行管理:包括乱设摊、乱堆物、乱搭建、乱倒垃圾等行为及时进行管理。
2、对商铺是否遵守门责进行管理:包括商铺在门前人行道、公共区域利用绳索、树枝、晾衣架等方式晾晒,暴露垃圾(零星)未自管自清,未设置垃圾分类垃圾箱,商户垃圾箱摆放位置超出门窗和外墙,跨门经营,不签订、不履行门责责任书义务等行为,应及时劝阻或拍照取证。
3、对非机动车辆的管理:规范非机动车停放,创“全”道路上的非机动车一律停放在制定划线范围内,发现行人或商铺在非停放区域乱停放的应及时劝阻,负责对存量乱停放非机动车及时规范停放。
4、对非法广告行为进行管理:包括乱散发、乱悬挂、乱涂写、乱张贴、乱设置、破损广告不拆除等,负责清除作业。
5、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管理:包括乱焚烧、店面噪音、扬尘污染、垃圾或渣土散落、店外生产作业等。
6、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:加强对区域内渣土运输车辆的监管和劝导,发现有滴漏、洒落、扬尘等违规行为,及时处置并报告镇执法队。
7、对“五类特定区域”周边非法运营车辆的管理:加强对五类特定区域(小区、集贸市场、学校、轨交站点、工地)周边两轮摩托车、电动三轮车、电动自行车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非法运营行为的监管和现场拍照取证,及时报告交警部门,消除集聚性停车候客现象。
8、对公共区域及设施的管理:发现有树木折断、店招店牌设置和破损、道路附属设施或公用设施(窨井缺损、电线搭挂裸露、道板严重破损凸起等)破损或残缺的,属于店主责任范围的应及时要求其整改,其他的及时报告镇执法队;对新建和改造设施等行为,要查看其相关许可,无手续的立即制止并报告执法队。
9、对渣土、垃圾的管理:对巡查管理中发现在道路两侧及绿化带内大件垃圾、垃圾袋应及时清理,对正在倾倒、堆放、偷倒的有主垃圾应及时拍照取证、劝留当事人并报告镇执法队。
10、对活禽交易的管理:加强对管理区域的巡查,一旦发现有集中交易或贩卖活禽等现象,应及时拍照取证、劝留当事人并报告镇执法队。
11、对非法餐厨废弃油脂的管理: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餐厨油脂收运、违法餐厨垃圾处置,应及时拍照取证、劝留当事人并报告镇执法队。
12、加强对政府设置的公共设施的管理:对蓄意移动或损坏公共设施(防护栏、市政道路防撞隔离墩等)应及时采取安保措施,并向管理部门、作业单位反馈,协同解决。
13、对其他违反市容环境行为的管理:包括破坏绿化、掘路、饲养家禽等,以及其它对区域环境有严重影响或解决有困难的,及时干预并报告镇执法队。
14、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。协助配合有关主管部门、执法单位开展其他各类市容环境保障和综合治理行动。